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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间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增速 法治政府建设已到“精耕细作”时(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稿时间 :2018-03-29 10:21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打 印

“法治政府”,早已成为政府工作报告的必备内容,也是近些年来的全国两会“关键词”。

    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尤其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多时间,“全面依法治国举措最有力、最集中,成就最丰硕、最显著,经验最丰富、最系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依法治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造了新的辉煌成就。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增速、成效显著,开启了法治政府建设新时代。”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据袁曙宏介绍,5年间,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增速,步伐更快、措施更实。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2016年、2017年,国务院法制办连续两年开展督察工作。

    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年间,改革推进到哪里,法治就跟进到哪里。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法律95部,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95部,经济发展、民主政治、文化促进、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生态文明等领域一批改革发展急需的立法及时出台。

    5年间,以法治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印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从源头切断行政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以制度推动政府权力“瘦身”、职能“健身”。

    国务院先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部分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10部,出台在部分地区暂时调整实施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中的有关规定的决定8部。

    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和制约新动能发展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各地区各部门共修改废止规章1700多部、规范性文件88000多件,完成对750多部现行有效行政法规的专项清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七部门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编制形成部门权责清单。31个省(区、市)均已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行政执法进一步有效规范

    尤其引人瞩目的是行政执法领域在去年实现的重大突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

    2017年,国办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国务院法制办组织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初步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不作为、乱作为,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执法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袁曙宏说。

    行政复议制度“存在感”明显加强,在这5年间也充分发挥了其有效保障公民权利、规范监督行政行为的功能。据了解,近年来,申请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的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主要集中在土地审批、政府信息公开、食药审批监管等改革领域。

    5年多来,国务院法制办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804件,各地方、各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54350件,及时纠正各级各地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为,并总结共性问题,推动规范执法、完善制度。

    越来越多的行政首长走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且级别越来越高,其中不乏省部级领导干部,“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现象得到改观。“行政机关负责人以法治实践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示范带动作用初步形成。”袁曙宏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教授说,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卓有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结果。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列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目标,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障法治政府如期建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历史上首次联合发布了《纲要》,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遵循,又对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对于法治政府建设这5年的成就,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以自身经历予以肯定和赞赏。“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既是参与者、共享者,也是见证者。”

    例如,对于政府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吕红兵就有切身感受。他在上海担任政协委员时,就发现政协委员参与地方立法协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听取政协委员意见逐渐制度化、常态化。据他介绍,上海市政协听取委员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数量平均每年达30件次左右,人大与政府对政协委员建议的平均采纳率达到50%。

    再如,作为上海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他实实在在地参与到了上海的法治政府建设中。他举例说:“我提交给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一份课题研究报告,主题是《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这也是他们给我的一项任务。”

    “这几年,我们的法治政府建设可以说是‘有动静有雷声有雨点’,立法趋于完善,执法日益规范,确实很有成效。”全国政协委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晓燕说。

    不要让法律成为“装饰画”

    沈开举认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过去,政府部门讲法治大多是讲“依法行政”。讲“依宪施政”,表明政府对宪法权威、宪法地位的高度重视。

    二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是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职、依法用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决不允许滥用职权,决不允许任性用权。

    四是为人民干事是天职,不干是失职。决不能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决不允许占着位置不干事。

    在法治政府建设已有的成绩基础上,潘晓燕认为“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已经到了‘精耕细作’的时候,我们期待更科学、更合理、更公平、更严谨、更细致的立法与执法,将法律这只‘手’延伸到社会更深的层次,把围栏织得更密,经纬做得更细”。

    如何“精耕细作”,在潘晓燕看来,首先是法治意识的养成,在作出行为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如果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里都有一个法治意识的话,他们做任何事情都会先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那么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少数’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潘晓燕说。

    其次是加强执行力。潘晓燕说:“这个‘执行力’不仅仅是依法行事,对党政机关来讲,还有‘法无授权不可为’。我们有了良法,还得有善治,不要让法律成为‘装饰画’。执法的力度应该大,这样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

    同时需要有一个检查法律执行力是否到位的监督机制。“我们期待着监察委在行政监察、党政监察方面,把网织得更密,形成一个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有效监督、高效监督的网,提升行政效能和执法力度。”潘晓燕说。

    对于近年来比较多见的“不作为”,潘晓燕作出了批评:老百姓流传一句顺口溜,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十八大以后党中央要求改变作风,老百姓又发现,门可能不是那么难进了,脸也不是那么难看了,但事还是不好办,这样的现象不在少数。

    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她看来,官员的一言一行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心中有人民,能换位思考的时候,为老百姓的服务才能更贴心。”

    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评价者永远都是老百姓。“老百姓心里有杆秤,他们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更是观察者、体验者。这就像反腐一样,老百姓就感受到了它的好。”潘晓燕说。

    当然,法治政府的建设不仅是政府一家的事情,它需要整个社会的法治土壤。九三学社中央的一份提案就认为社会各方面都应当加强规则意识。政府垂范守规则自然首当其冲。“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政府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和监督者,只有政府讲规则,整个社会才会有讲规则的氛围,规则意识才能得以彰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各级政府要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良好的政风引领民风社风。

    (本文载于《法制日报》2018年3月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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