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处改编】广州市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为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近日广州市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各区人民政府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一是形成考核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农业局、审计局、统计局、质监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相关考核工作,及时提供考核涉及的各类数据及资料。
二是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考核制度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部分,重点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指标分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大项共6个指标,具体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个指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3个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跨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等2个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工作测评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公众评价重点调查公众对所在区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等工作的满意程度,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开展网络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
三是精确考核节点加强现场检查。考核以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期的第二至五年开展上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期末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考核期的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在考核期起始年2月底前报送市水务局,同时抄送市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区人民政府要在每年2月底前将本地区上年度(期末考核时包括前面5个年度)的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自查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水务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考核工作组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对各区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评定考核等级,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