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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苏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7〕50号),组织开展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增强清理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将《拟废止、拟宣布失效、拟修改和继续有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清理意见。请将有关清理意见和建议于9月24日之前寄至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姑苏区三香路998号10号楼825室,邮编:215004)或发电子邮件至:szflswc@163.com。
附件:拟废止、拟宣布失效、拟修改和继续有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