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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部署 积极作为 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访谈背景:9月26日下午,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苏州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来自全市各条战线的500多名党员代表,肩负着全市54万多共产党员和660多万人民的重托,在会议期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研究确定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中共苏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和中共苏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团结带领全市党员和干部群众,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为便于读者更好地了解我市政府法制工作贯彻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情况,本网站近日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侃进行了专访。
主持人:王侃主任您好,请您给我们介绍下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的背景和您的总体感受。
王侃主任: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此次党代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苏州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周书记的报告精炼概括了过去五年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前瞻性地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坚强保证有关要求,报告立意高远、结构严谨、内容务实、催人奋进。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中央制定并颁布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战略部署,为各级各地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总遵循,我感觉到未来5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大有可为、任务光荣神圣。
主持人:王侃主任,能否请您结合市政府法制办职能,谈谈未来如何从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部署角度来贯彻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
王侃主任:年初,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对未来五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细化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为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我市修订并公布了《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标准。未来五年,我们要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就要认真抓好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指标体系的实施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督导,充分发挥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要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对法制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持续开展系统培训;要针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建设,着力提升部门执法机构、法制机构履职能力;要抓住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政府合同审查;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以规范政府行为、参与行政管理、处理法律事务为核心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新机制;要依托全媒体平台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主持人:王侃主任,能否请您谈谈未来五年政府法制工作如何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王侃主任:当前,我市正处在增长换档、转型升级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全新的形势和任务。地方立法应配合、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需要,积极引导和推动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好社会主体的作用,逐步让社会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主导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积极推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同时,抓紧对我市现有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相关制度做好改、废、释工作,确保政府立法工作始终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相衔接,与人民群众需要相呼应,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相协调,不断完善我市地方立法体系。
主持人:王侃主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当前全社会普遍的呼声,能否请您谈谈未来五年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王侃主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当前我市行政执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部门之间职责不清、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内部监督制约不力等,需要我们着力在执法监管上下功夫。具体来说,主要是:一要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及时总结常熟市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镇域综合执法模式。同时,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消除多层执法。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助推简政放权改革,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二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及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做到现场执法检查和跟踪稽查监管相结合。三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机构清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规范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规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处罚标准。突出强化现场监督,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组织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等工作,充分发挥其法制监督作用。
主持人:王侃主任,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如何将矛盾机制纳入到法治化轨道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能否请您谈谈未来五年政府法制工作如何创新依法维权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王侃主任: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转轨期,各类社会矛盾集中凸现。如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不仅会增大社会运行成本,还会危及社会稳定和谐。因此,我们要在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一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二要扎实履行好行政复议应诉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规模,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众认可度。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通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助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三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推进行政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衔接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的衔接与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四要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加快修改《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创新案件审理机制和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探索设立知识产权、金融、商会等仲裁院,制定专门的仲裁规则。推动涉及财产权益争议先行引入仲裁处理,进一步发挥调解中心的社会效能。
主持人:好的,通过您几个方面的解读,让我们对苏州市未来政府法制工作有了一个比较全面和清晰的认识,谢谢您接受本次访谈,再见。
王侃主任:好的,我们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为苏州当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持人再见,各位网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