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新司法解释电视电话培训
【发稿时间 :2018-04-18 10:25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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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4月2日至4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就行政诉讼新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参加专题培训。市级机关复议应诉人员在市中级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室,共同聆听了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李广宇副庭长、于泓法官和梁凤云的专题讲授,对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排除与当事人、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相关问题和行政诉讼司法解释重点条文等主题进行深入学习。学员们纷纷表示,将根据最高法院的讲授,对培训内容作进一步消化吸收,吃透新司法解释的要点,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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