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点、线、面”多维度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书意见功能
近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将行政复议意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对行政复议期间发现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通过向上通报与上门走访两种互通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纠错、善后、预防功能。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7件,占年度复议案件总数的4%,较2016年同比上升70%。
一是聚焦个案,着眼细节,将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通过案件审理,我办发现部分机关存在违反邮政法通过快递企业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登记查询事宜用印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制发意见书要求相关机关予以整改、规范。而在公民要求公开执法人员姓名与证件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一方面肯定行政机关答复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制发意见书提示相关机关生硬的不予公开做法与执法公开的要求不符,也不利于行政争议的化解,建议向群众作出便民告知。
二是梳理类型,注重程序,将实体公正与程序规范相结合。针对数量较大的行政处罚类复议案件,市政府法制办发现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通过梳理,市政府法制办就缺乏程序意识、程序性证据缺失、行政裁量标准未予公布、相对人陈述申辩未作记录、委托鉴定严重滞后等程序性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意见,要求在增强程序意识的同时立即整改。而对于处罚定性不准、畸轻畸重等实体问题,要求行政机关结合相对人的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性质,准确定性,依法处罚。
三是融入大局,关爱民生,将政府法制与社会和谐相结合。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关乎国计民生,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政府层面存在的经营权证履责与颁证主体、未依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制发复议意见要求相关政府以案件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经营权颁证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及法律释明工作,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