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委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现行有效的45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顺利完成清理任务,共计废止149件,宣布失效22件,继续有效285件规范性文件(其中计划修改29件)。目前,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市正式公布285项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