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在昆山开展《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协商
《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正式立法项目。根据立法工作安排,2月5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内司委、市公安局专门赴昆山市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昆山市公安、农委、城管等11家相关部门,娄江街道、亭林街道等基层管理组织,当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参加了立法协商。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条例》中规定的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场所的建设和法律责任等重要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市政府法制办陆雅副主任表示,《条例》的此次修订,要通过多种层面、多种渠道,有更多的公众参与立法,从程序上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养犬行为。会后,市政府法制办将认真研究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