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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出台意见探索公益诉讼路径


【发稿时间 :2018-06-14 16:29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打 印

近期,常熟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一是明确受案范围。《实施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依法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的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现象,及时提起民事、行政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实施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单位在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中,各自担负的职责和协作配合义务。对侵害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行政查处、公益诉讼案件移送、立案审查、调查核实、诉前程序、起诉程序、审理程序等环节的程序性操作也作了具体规定。

三是落实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确立了联席会议机制、行政内部监督与检察外部监督衔接机制、预警机制、信息共享和交流沟通机制,系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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