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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在线备案


【发稿时间 :2018-06-28 10:30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打 印

为贯彻《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市目前已上线“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在线备案系统”,在全省率先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在线备案。今后,自建网站售卖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水果、螃蟹都必须经过备案,目前已有苏州淘豆食品有限公司、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9家生产经营单位首批获得备案号。

该备案系统优点在于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在线备案操作;利用工信、公安、工商部门现有的互联网备案管理系统资源,减轻企业多次录入备案资料的负担。此外,在备案材料的设置上,企业只需提供相关主体证照和网站的许可或备案信息,不附加其他条件。

网络食品交易备案主体主要分为三类: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天猫、京东等)、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到省级食药监部门备案。不过,餐饮店如果在“饿了么”平台上开展外卖服务,食品销售企业通过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则都不需要进行备案。

对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网络销售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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